2024年秋季招生计划
(备注:各年级实行预报名制度,额满为止)
招生政策
1.根据鹤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招生范围
2.面向全市范围招生新生、插班生
3.一年级新生年满六周岁(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)
4.其他年级插班生应具有学籍
5.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生活,学习能力
6.招收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A.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
B.具有本市学籍的小学毕业生(仅限报读初中)
C.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市户籍
D.非本市户籍、父(母)或祖辈在本市购买住宅(不含铺位、车库、商业公寓)并活得住宅房产权证明或已在住建部门、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的
E.户籍在江门市以外、父(母)在本市务工和连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(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)
F.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、华侨及外籍人员
(注意:经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设跨鹤山市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、其跨区域招生对象为符合上述ABCD条件的江门市内适龄儿童少年,但不能超招生计划数的50%)
报名所需资料
1.学生户口簿首页、户主页、学生本人页、父或母页(复印件各一份)学生、家长(监护人)身份证
2.学生登记相片1寸彩照6张
3.小一、初一新生提供儿童疫苗接种证(原件、复印件)
4.学生出生证明复印件(学生、父亲、母亲三人在同一份户口无需提交)以上材料需要提交原件审核
5.居住证明、社保资料、提交复印件
6.各年级插班生、初一新生须提供学生学籍证明(转学证明),学生报告手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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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成长热线:
0750 - 8285678 / 8289666 (招生热线)
学校地址:鹤山市雅瑶镇兴雅路196号(翰林学校)